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恒山区,隶属于黑龙江省鸡西市。境内有亚洲最大的柳毛石墨矿。区域总面积708平方千米,人口16.42万(2013年)。2013年,恒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.7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1.9%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.9亿元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6.1亿元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.3亿元,比2012年增长18%。到2013年,恒山区有7个街道,3个乡:奋斗街道、大恒山街道、小恒山街道、二道河街道、张新街道 、柳毛街道、桦木林街道、红旗乡、柳毛乡、民主乡。恒山区地形南高北低,南部由南向北倾斜,西北由东南向东北倾斜,海拔220—600米,平均410米,最高点老防火站南山697 米。地貌分为3个单元,南部为低山丘陵,广泛发育暗棕壤及石质土;北部山前漫岗,主要发育白浆土;沿黄泥河子两岸河谷平原多发育草甸土和水稻土,以上各类土壤分布面积在全市6区同类土壤分布面积中均居首位。恒山区属低山丘陵地势,其中山地面积占80%,水域面积占5%,耕地面积占15%,构成了“八山半水一分半田”的地貌特征。